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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于2006-1-7和香港该公司签订合同,要求该公司支付我CPU等系列产品,并预付一半定金1万9千多元,其中50多个CPU我卖给福建的客户,但该公司经理第二天和我联系,说合同数额太少,要求全部付款,不然不发货,不得已我又付了剩下货款总共3万3千八百多元,该公司给我了订货单,说见面交易,我赶到交易地点合肥,但对方不给见人见货,并要求付货款30% 8万2千元才可以见面,不得已,我和该公司协商,又交了3万2千元,此时(11日下午7:00)福建客户说打开了货,里面全部是洗衣粉,然后该公司员工电话说见了老朋友,避不见面,我只好晚上10:00回家,该公司现在说要解决此事,但是没有任何行动,就是在拖,我有理由怀疑该公司在大陆实施诈骗行为,并已经有多家公司被诈骗.在此投诉,希望ALIBABA尽快处理,以防更多公司受骗上当.